运城晚报讯(记者 张蕊彤)10月21日起,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,推出邮政网点代办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(上牌)服务,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,推进交管业务“就近办、便捷办”。
此次委托邮政网点代办的业务,目前仅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,可受理车辆须符合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,具备3C认证,且未进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(改装电池、拆除脚踏、改动车速等不予受理)。
办理业务时,车主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(外地户籍需居住证)、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、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头盔,交验车辆现场查验;委托他人代办的,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授权委托书。
车主驾车携带材料前往邮政代办网点,由网点工作人员核验资料、现场查验车辆,信息录入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后,交由交管部门后台审核,审核通过即可现场领取号牌,也可选择邮寄送达。
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提醒,邮政网点仅受交管部门委托开展代办业务,审批权限仍归公安交管部门,不符合登记规定的车辆将不予受理。
业务办理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,严禁强制搭售保险、头盔等商品。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,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路面整治。
原有车管所窗口及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上牌渠道正常保留,市民可以自主选择办理地点。